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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来返鹤山货车司机疫情防控(鹤山市疫情最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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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来返鹤山货车司机疫情防控(鹤山市疫情最新措施)

关于强化来鹤山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引

为贯彻落实省、江门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来鹤山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经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先报备后作业。所有货车司机在抵达鹤山前需提前24小时与物流园区或货主单位对接。对接单位负责将货车司机预计到达的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车牌号、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向所在地的镇三人小组报备。常态化固定车次、司机、路线且当日往返的,可1个月报备一次。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县旅居史的司机或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货运司机及司乘人员非必要不到访。

二、严格进场管控。所有货车司机来鹤山进入物流园区、货主单位作业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鹤山后实行“两点一线”管理,非必要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餐。接货经营单位要在合适的位置,建立单独供外地司机休息、用餐的场所,对有需要的外地司机提供餐饮和必要的生活物资服务,同时,要建立单独供外地司机使用的厕所。相应休息、用餐场所和厕所要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三、严格场所管控。原则上一个园区只保留一进一出车行通道。所有入口处应严格落实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来人员进行测温、扫场所码、健康码、查阅行程卡,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同时要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货车作业期间实施专人现场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属地镇三人小组进行处置。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场地、设备、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杀。

四、严格人员管控。物流园区、货主单位要加强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作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五、主动配合查验。所有货车司机要主动配合各公路检查点的防疫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等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要闭环开展诊疗排查。所有货车司机非必要不留宿,如确需留宿或本市返回的司机,要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三天两检”进行核酸检测。

六、涉疫地区货车装卸作业管理。涉疫地区司机及司乘人员行程卡有带“*”号来鹤货运车辆进入物流园区、货主单位后要停放在指定作业点,物流园区、货主单位要对车辆和货物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和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

七、离鹤管理。涉疫地区货运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后,原则上应半小时内从物流园区、货主单位离开,在鹤期间,沿途不得下车,不能与社会面接触。

八、压实四方责任。物流园区和货主单位要履行对来鹤山货车司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要告知货车司机相关注意事项,督促货车司机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各镇、市交通运输局、科工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自管辖的物流园区、货主单位严格执按照上述指引进行。货车司机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就诊,同时向物流园区或货主单位报告,物流园区或货主单位及时向所属镇报告。

任何单位、个人防疫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传播扩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指引根据市防控办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4月7日

鹤山市便民核酸检测点信息一览表

鹤山发热门诊

鹤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

鹤山发热诊室名单

鹤山新冠疫苗接种点

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12例活动轨迹广东江门市新增确诊新肺炎病例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合理出行。广大市民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态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游、探亲、访友,避免前往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出行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信息记录,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来鹤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与报告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粤康码为“红码”和“黄码”人员、或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从外省来鹤人员请在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非必要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四、强化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景区、娱乐场所、影院等经营者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对进入室内公共空间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管理措施。对相关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常开窗、多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广大市民自觉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不给病毒可乘之机。注意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降低冬春季多发病、传染病交叉叠加风险。

六、强化健康监测。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感染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尽早建立防疫“屏障”。

八、不信谣、不传谣。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权威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在此,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第12例患者基本信息

江门市第12例患者欧某,35岁,湖南岳阳人,系鹤山某公司职员,与妻儿一家3口居住在鹤山沙坪街道保利花园。

活动轨迹:

1月21日患者岳父母、外甥女共3人从湖北武汉市乘坐高铁前往广州南站,患者从鹤山自驾车到广州南站将3名亲人接回鹤山,与患者一同居住。16点左右,患者一家人在沙坪中邦广场正哥饭店大厅吃饭,饭后回家无外出。

1月22日11时许,患者一家人在龙口镇凤阁楼饭店大厅吃午餐,中午12点多到桃源镇325国道旁的草莓园摘草莓,14时许到沙坪新华市场买菜,15时许到大润发超市买东西后回家。

1月23日,患者在保利花园小区内逛,无外出。1月24日10时许,患者自行去沙坪松源市场买海鲜回家后无外出。1月25日13时许,患者和岳母坐车前往鹤山人民医院,2人都戴有口罩,16时回家后未外出。1月26日17时许,患者驾车送妻子到沙坪街道卫生院就诊,后两人到沙坪新华市场购物,逗留至18时40分后前往大润发购物,19时37分回家。期间2人均有戴口罩。

1月27日12时许,患者驾车与岳母均戴有口罩,到沙坪新华市场买菜,13时许回家后连续3日无外出。

1月31日10时许,患者独自到沙坪新湖路中英街商行买蛋糕,后到新湖路百果园水果店买水果,到新华路宅梧兄弟鲜肉档买猪肉,到沙坪新华市场买菜,11时左右到中山桥95号-1南粒王店铺买炒瓜子,去百果园买粉蕉,到越塘望楼村166号沙坪伊品水果店买橙子,前往越塘松元村粤鼎湖粮油销售部买米,于13时许回家,期间一直戴口罩。

2月1日下午16时许,患者陪岳母到鹤山市人民医院胃肠科就诊,17时许到沙坪街道大润发超市购物,19时许回家后无外出,自称全程有戴口罩。当晚,患者出现发热症状,并伴随咳嗽。

2月2日患者在家无外出,2月3日高烧到40.3℃,到鹤山市人民医院就诊后回家,4日无外出,5日患者入院治疗,7日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在五邑中医院被隔离治疗。

排查情况:

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核实,确定患者欧某密切接触者共5人,为其妻子、儿子、岳父、岳母、外甥女,均为家属,目前这5名密切接触者已集中在医院隔离治疗。

相关接触者正继续深入排查。暂未发现与欧某同时乘坐同一部电梯的人。患者接触过的超市和店铺相关工作人员均称有戴口罩。对欧某住所、使用过的楼梯、车辆等,已开展卫生消毒。

住所已进行终末消毒。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欧某家庭生活垃圾已专门处理。在医院诊治、隔离治疗期间,面对有关方面的反复询问,欧某虚构事实,一直不肯如实提供其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等真实情况,影响正常疫情防控秩序,鹤山市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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